校属各学院(部、中心)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了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切实纠正教师中存在的师德不纯、师风不正、守纪不严等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引导广大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纪律和规矩,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文件精神,本着自我警示、自我教育、自我纠正的目的和原则,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进行师德师风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检查对象为全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直属型附属医院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医务人员。
2.检查内容范围为本人一年(2014年9月1日至目前)来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
二、检查内容
(一)违反政治纪律、不依法施教问题。重点检查在课堂或学生相关会议与活动中是否有不当言行。
(二)损害师生权益、不廉洁从教问题。重点检查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是否有不廉洁行为。
(三)违反岗位纪律、不履职尽责问题。重点检查不认真、不正确履行教师职责的行为。
(四)学术失范不端、不守科研道德问题。重点检查科研工作中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的行为。
(五)不守师德、损害教师形象问题。重点检查不正当男女关系、教师仪表严重失当等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影响的行为。
三、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活动为期一个月,自发文之日开始。
(一)学习动员
1.组织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对高校教师师德禁行 “红七条”等文件精神;
2.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提出要求和落实措施。各学院(部、中心)负责对在本学院担任教学、科研任务的双肩挑教师的检查,填写相关表格。
(二)自查自纠
1.对照文件法规和检查内容,认真自查本人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2.如实填写《南华大学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一式二份,交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其中一份由各单位统一交校纪委办监察处唐龙老师处。
3.撰写本人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承诺书,交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
(三)整改总结
1.各单位汇总自查自纠报告表和整改承诺书,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措施。
2.各单位撰写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总结,并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报校纪委办监察处唐龙老师处。
3.对师德师风优良的教师要在本单位予以表扬。
四、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各单位(包括校纪委办监察处)指定专人(原则上为纪检委员)收集、保管教师的自查自纠报告表和整改承诺书,不得私自复制、留存,或向其他任何无关的人员泄露和透漏。
2.坚持解决问题的原则。汇总整理报告的问题时对事不对人,要隐去姓名,只提出存在的问题事实,提交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
3.坚持教育警示的原则。对主动报告的问题,原则上教育为主;对严重违纪的行为,可视情节适度从轻处理。对未报告、不如实报告但本次自查自纠后,有举报反映查实的,从重处理。对存在的问题拒不承诺改正的,单位要安排专人严肃谈话,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处理。
4.执行工作落实问责制。把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计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情况考核,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和整改后同类问题频发或问题严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5.校纪委监察处向校党委、行政报告师德师风检查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南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华大学监察处
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