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领导干部亲属利用干部职权从事校内经营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依法依规规范校内各种经营活动,学校印发了《关于整治领导干部亲属利用干部职权从事校内经营活动的工作方案》,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上述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治工作。现就整治工作的相关事宜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南华大学领导干部亲属校内从事经营活动情况报告表》实行零报告制。如没有亲属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请在表内“姓名栏”内填“无”。
二、《南华大学领导干部亲属校内从事经营活动情况报告表》由单位(部门)收齐后统一上交校纪委唐龙老师处。单位(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
三、各单位党委书记(或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部门)清理、规范工作,并组织填写汇总表。汇总表也实行零报告制。
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
中共南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
南华大学领导干部亲属校内从事经营活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负责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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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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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经营活动的
亲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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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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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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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获取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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