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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第一办公楼一楼

纪委办、监察处联系信箱:
nhdxjwjch@usc.edu.cn

举报电话:0734-8578027

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0734-8578027

派驻附属医院纪检监察组联系信箱:

nhpzz@usc.edu.cn


 

 

 
通知公告
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2016-08-26 16:59  
    ●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不得有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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