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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2016-09-18 10:15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省纪委十条禁令、省教育厅十条禁令精神,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四风”“雁过拔毛式腐败”反弹,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就加强我校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自觉执行省纪委十条禁令、省教育厅十条禁令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要自觉执行省纪委十条禁令。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要自觉执行省纪委十条禁令。严禁未经集体决策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严禁重大事项不提交党组织集体研究、不按规定向党组织报告;严禁单位、部门党政正职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和工程项目;严禁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严禁泄露职称评审、项目评审的评委名单和未经公示的评审结果;严禁泄露其他秘密事项;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财物;严禁违规向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服务对象摊派和收费;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下级单位人事任免、招聘录用、招生录取、职称评聘、项目评审等工作;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在下属单位及协会、学会等领取报酬或劳务费;严禁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娱乐场所;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严禁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二、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教育管理监督问责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研究部署,强化教育管理,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的部门或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

 

 

 

                                                中共南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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