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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南华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2014-11-13 08:41  

南华校发〔2014〕2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对党政工作、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等工作的规范管理,形成符合我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校、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拒腐防变的能力,力争在有效预防腐败上取得新突破、积累新经验、收到新成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谱写中国梦的南华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严格组织管理和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高履职抓主业能力。

3.工作目标。经过5年努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校风教风医风学风有明显好转,师生员工和社会满意度有新的提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且符合我校实际的权力运行体系基本形成,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

二、坚持不懈抓党的作风建设

4.严格落实党组织抓党风建设责任。学校党委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贯彻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

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建立健全党员党性教育和分析的机制与办法,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

5.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自觉性和坚定性,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着力治理和解决我校“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三进三知”活动常态化,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制度,完善党员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制度。

    6.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针对文山会海、检查考核多、“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公款大吃大喝、校园“脏乱差”、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

7.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决有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8.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图书教材采购、基建(修缮)工程建设、药品耗材采购、医疗器械采购、物资设备采购、学生用品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干部提拔任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评定、招生、考试、收费、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有违学术道德、教师职业道德、医生职业道德,严重损害学校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

9.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认真研究和分析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医药购销、学术诚信、职称评定、人才引进、酬金分配、学生奖贷金评定及二级单位院务(处务)、党务公开等师生员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找准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坚决查处损害学校发展、损害学校利益和师生利益的行为。

10.健全办案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党政办、组织部、审计处、财务处、保卫处、工会、党政督导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完善初核程序,加强初核工作,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规范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严肃追究压案不报、有案不查行为。

11.提升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完善处理检举、控告的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加强对案件线索的梳理、分类和归口管理,提升案件线索综合处置能力。注重抓早抓小。坚持有病早治、有病快治,对党员干部身上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个别性问题演化为多发性问题。全面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进行核查,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强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和典型案件通报,研究发案特点和规律,督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实现以查促防。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2.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坚持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校处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和党校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必须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暂缓任用。每年组织以廉洁从政、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不少于2 次,举办1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

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主题活动,坚持学校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强化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宣传和树立一批廉洁从政正面典型,重点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重点部门、重点科室、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片和学校纪检网站网络在线教育作用,增强教育实效。

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在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树立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三严三实”。在教职工中开展廉洁从教、廉洁从医、廉洁从业教育,培育教职工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引导教职工良好职业道德养成。在大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廉洁自律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校党委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和引导,充分发挥校报、校门户网站新闻网、校纪检网、校广播电台的作用,建立网、报、台联动机制,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正确引导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

13.认真抓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对现行制度进行廉洁性和合法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防控措施。各附属医院要按照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的要求,研究制定决策权、基建权、采购权、人事权、财务权等管理权力廉政风险防控规则,研究制定医德医风、临床诊疗、临床用药、医用试剂、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医疗收费、统方管理等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切实抓好医院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14.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我校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学术诚信建设、干部廉政档案建设、效能监察、干部选任和考核、招投标、招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岗位聘任,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公务卡结算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15.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南华大学关于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的暂行办法》、《南华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南华大学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实施办法》、《南华大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文件的贯彻落实。

 16.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规范和明晰校院(处)二级单位(部门)及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推行二级单位(部门)党政正职向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强化评议结果运用力度。

17.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认真办理效能投诉,强化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慵懒散”等行为实施问责,推动效率提高、服务改进。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审计监督,注重审计结果运用。

18.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校、院(处)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附属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职)代会代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每年至少定期通报情况1次,自觉接受监督。

19.支持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校、院(处)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推行职工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视和加强舆论监督,充分运用和有效规范互联网监督,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

 20.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行政重要议事日程,同学校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支持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齐抓共管,党委书记负总责。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1.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实施办法》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同级党委会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22.强化部门落实责任。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将《实施办法》中的具体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强化舆论引导。

23.加强检查指导。纪检监察机构要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对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各职能部门落实本《实施办法》的情况开展检查和指导,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确保《实施办法》确定的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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