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促进衡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衡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对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点和监督员进行了重新调整,湖南省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南华大学新校区被确定为2010-2012年度衡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点,校党委副书记李代华被聘为衡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为我校新校区建设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衡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点和监督员管理办法》(衡优办发[2010]3号)对测评点和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文件规定,衡阳市各职能部门到测评点执法检查、执收执罚时,测评点和监督员有权要求其相关人员出示有效证件以及市局领导批准到测评点检查、执法的手续,并如实填写测评卡。检查、执法单位不予配合或者不如实填写的,测评点和监督员应当及时报告市优化办协调。测评点分别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将填好的测评卡和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优化办。文件还对监督员在出示监督员证后,有权要求对正在进行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提出监督建议和意见等权利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