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各高校虚假宣传,严禁以任何形式买卖生源和超计划招生;各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12月1日,全省高校第三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召开。省委副书记梅克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几年来,我省始终保持对高校违纪违规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运用“联合办案” 方法,先后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严肃追究了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要求各高校一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继续实行“阳光招生”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布、公告和公示制度,严禁虚假宣传特别是在成人招生和自考招生中的虚假承诺,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徕生源,严禁以任何形式买卖生源和超计划招生。二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普通高校不得自行设立校外分支办学机构和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办学名义将高层次学历教育安排在低层次学历教育学校进行教学活动,不得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联合办学;还要加强对独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远程网络学院的管理,依法规范异地办学、中外合作办学以及专升本、中高连读、一年制中专等办学行为。三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立项目、扩大范围与提高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