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既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尤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如果不能做到廉洁奉公,就失去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力的基础;不能经受住拒腐防变的考验,就失去了提高执政能力的保证。因此,我们必须从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坚持廉洁勤政的极端重要性,更加自觉地提高廉洁能力。
廉洁不仅是一种高尚品德,而且是一种重要能力。廉洁能力包含对廉洁的认识能力、实践能力和自律能力。首先是认识能力。认识是实践的先导,提高对廉洁的认识能力是提高廉洁能力的基础。廉洁能力的提高,首先在于认识能力的提高。第二是实践能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但要培养自己的廉洁认识能力,更要培养自己的廉洁实践能力,提高“管住自己”的自制能力,有了这种能力,才会真正把廉洁的要求变成自觉行动,才能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用权、扎扎实实干事。第三是自律能力。自律能力,是从认识和实践能力中升华成的自我约束能力。自律是有意识的、自觉的行为。这种自律能力,需要党员干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社会要求,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形象,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廉洁是领导干部综合能力得以充分发挥的基础和保证。廉洁是一种道德信用,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古人说得好:“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只有严于律己,廉洁自律,才能有好形象、好威望,才有凝聚力和号召力。廉洁奉公的干部,会受到百姓敬重。如果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与人民群众离心离德,最后,只能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反对和唾弃,成为孤家寡人,更谈不上有任何能力与才能。廉洁是一种施政品德,是党员干部综合能力得以充分发挥的基础和保证。只有清正廉洁,为官者才能正常发挥自己的工作才能。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能力有强有弱是正常的,但清正廉洁能力不是可有可无、可强可弱的,它是保证党员领导干部综合能力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基础。领导干部只有廉洁自律,才能保持清醒、牢记宗旨、坚定立场、明确方向,才能有为党为人民工作的资格,才能有施展能力和才华的机会和舞台。
廉洁不仅是领导干部个人的必备能力,而且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洁是对执政党及其每个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保持廉洁,不仅是领导干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党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前提和保证。十六大以来,党更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加以认识,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因此,我们必须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提高廉洁自律能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极端重要性,从提高廉洁自律能力做起,努力完成“两大历史性课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