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原副处级干部彭建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怀化市委批准,怀化市纪委监委对怀化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原副处级干部,市委巡察组原副组长,原怀化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彭建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建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建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怀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怀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彭建波开除党籍处分;由怀化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