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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0-12-29 08:44  

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纪律要求的通知

 

二级单位党(党总支部),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整治“四风”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职担当,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教职工学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干干净净过节。要毫不松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二、严明纪律要求。全校教职工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及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餐饮浪费、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酒驾、赌博等违法行为;严禁在换届中拉票贿选等违反党纪的行为。

三、严格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持续发力加压,紧盯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实施精准监督执纪,对群众反映和舆论关注的“四风”问题线索,要迅速核查处置。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的监督责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中共南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华大学监察处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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