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政发〔2014〕11号
根据《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南华校发〔2014〕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对“四风”方面存在的“慵懒散”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现制定如下“八不准”:
一、“八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和擅自离岗。
2、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下棋、玩扑克、打麻将、逛街购物、炒股、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3、不准工作时间搞休闲娱乐活动。
4、不准不服从组织安排、长期不到岗履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拖延办理,贻误工作。
5、不准搞假考勤、弄虚作假。
6、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值班、开会、上课等有工作任务前饮酒。
7、不准在校园室内公共场所吸烟。
8、不准对服务对象和来访人员态度蛮横、言语粗暴、作风傲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二、教育学习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八不准”要求,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对“慵懒散”现象进行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要组织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通过学习使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增强服务理念。
三、工作要求
治理“慵懒散”是一项长期工作,坚持教育为先,需要持之以恒、入脑入心、常抓不懈,突出解决劳动纪律松弛、考勤不严、办事效率低下、执行力不强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是加强和落实对本部门、本单位“慵懒散”现象进行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守纪有责,对所辖范围内的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实上报,不得袒护、隐瞒,更不得弄虚作假。
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八不准”。
四、检查处理
学校纪委监察、人力资源、组织等部门应采取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执行“八不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积极发挥党政督导团、教学督导团、工会的作用,同时适时邀请离退休人员、教职工代表、学校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督查行动。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教育为主,根据情节轻重、认识改过态度程度,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重者,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学校教职工考勤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临时用工人员,采取谁聘任、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不仅要巩固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果,更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工作纪律作风持久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
各直属型附属医院要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治理“慵懒散”现象专项治理措施,切实解决“慵懒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