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校发〔2016〕17号
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
印发《关于整治领导干部亲属利用干部职权从事校内经营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依法依规规范校内各种经营活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的要求,特对领导干部亲属等利用干部职权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进行清理和整治,望广大领导干部认真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相关单位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进行清理和整改。
一、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汉青
副组长:刘升学、熊哲琰、唐振平、姜志胜
成 员:曾建新、曾祥月、刘镇江、潘本衡、谭敏生、周书葵、陈柒三
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工作办公室,设校纪委办监察处,办公室主任曾建新,副主任曾祥月。
二、整治内容和范围
校领导、处级干部、科级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等,处级以上干部身边的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学校内从事经营活动,主要是:承包经营学校(含红湘校区、雨母校区)的商业门面,包括食堂、店铺、超市等;承租学校的场所开展各类经营活动。
三、整治工作步骤和方法
1.自查自纠。学校副科级以上干部针对整治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填写《南华大学领导干部亲属校内从事经营活动情况报告表》,于2016年5月13日前报校纪委唐龙老师处。存在整治范围内问题的领导干部要做好亲属等相关人员的工作,支持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工作作出的整改决定,积极主动地做好整改规范工作。
2.全面清理。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学生工作部、新校区管委会办公室等对整治内容和范围内的各类商业性活动进行清理,说明情况并研究拟订整改方案,2016年5月20日前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问题整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拟订整改原则性方案,2016年5月31日前提请校党委研究后进行整改落实。
4.整改上报。2016年6月15日前学校将整治工作和整改结果向省纪委和教育纪工委报告。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严格保密。领导干部上报的信息和相关单位清理的信息作为本人廉政档案存档,整治工作的相关人员和档案保管单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由于外泄造成不良影响者追究相关责任。
2.如实报告。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相关信息,并做好本人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的工作,对存在整治内容问题如实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整改的领导干部,可不予追究责任;对不如实报告,抵制、对抗学校整治工作的,依照党纪严肃处理。
3.切实整改。对清理出的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事校内经营活动的情况,按照学校相关整改决定执行。此后发现有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参加从事校内经营活动打招呼、说情甚至干预等的,一律依纪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4.各直属型附属医院参照本方案执行,医院党委、行政和纪委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整体情况报告给校纪委。
附件:《南华大学领导干部亲属校内从事经营活动情况报告表》
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南华大学领导干部亲属校内从事经营活动情况报告表
干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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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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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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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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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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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情况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经营的业务和场所 |
经营面积 |
经营权获取 时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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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营权获取方式”指通过学校及职能部门的招标、承包(租)人转让、特殊经营许可,或者领导直接授权经营等。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