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纪委下设纪委办、监察处、派驻附属医院纪检监察组(简称派驻组),纪委办、监察处合署办公,派驻组在6家附属医院每年轮流驻点办公。设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派驻组组长1名,纪委办主任1名,正处级纪检监察员1名;设监察处副处长2名,其中1名副处长兼派驻附属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纪委办/监察处下设4个室(正科级),分别为综合室(信访室)、监督检查室、纪律审查室、宣传教育室(案件审理室),现有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1人每个。学校党委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委巡察办,由校纪委代管,设巡察办副主任1名。
一、处级领导干部职责分工
彭仲生(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派驻组组长):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工作,负责纪委日常工作,负责监察处、派驻组工作。主管日常监督、专项整治、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校内巡察、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队伍建设。参与案件审理、重要文件材料起草等工作。
彭巧云(纪委办主任):负责纪委办工作。主管文秘综合、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受理、廉政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宣传和警示教育、廉政档案建设、案件审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参与日常监督、专项整治、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重要文件材料起草等工作。
刘伟业(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协助派驻组组长管理派驻组工作。主管校内联络与协调。参与日常监督、专项整治、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
宁曼荣(监察处副处长兼派驻组副组长):负责派驻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附属医院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附属医院“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根据校纪委安排处置有关附属医院的问题线索。参与日常监督、专项整治、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重要文件材料起草等工作。分管宣传教育室(案件审理室)。
李汉冀(监察处副处长):分管综合室(信访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参与案件审理、重要文件材料起草等工作。
李健(党委巡察办副主任):分管党委巡察工作。
二、科级干部职责分工
康仁 [综合室(信访室)主任]:负责综合室和信访室日常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负责收发文件管理;负责信访举报受理、登记、呈批,线索管理和信访举报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及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及谈话室管理,问责事项处置及处分决定执行监督工作,案件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协助管理党风政风系统;在巡察办专职人员未配备到位之前,负责巡察办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殷志(监督检查室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室日常工作。负责校内招生、招聘、招考、招投标、评先评优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负责重要会议及活动策划组织;负责办公室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参与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在胡江华同志驻村工作期间,代为承担派驻附属医院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魏月华 [宣传教育室(案件审理室)主任]:负责宣传教育室、案件审理室日常工作。负责校内外宣传报道及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负责案件审理;负责领导讲话、通知文件等材料起草;负责内网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参与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胡江华(纪委办/监察处副科级干部):协助康仁同志承担综合室(信访室)有关工作,承担派驻附属医院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在驻村工作期间,负责省纪委网络通知和学校通知传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坚持审查调查与审理相分离的原则,结合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实行交叉审理案件。即:一人虽同时具有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职责,但参与审理的案件为本人没有参与审查调查的案件。
2.所有同志均有责任有义务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